当货物重量超过100KG时,无论申报价值多少,出口到科威特都需要提供原产地证。这一要求旨在确保货物的来源真实可靠,并符合科威特的进口规定。除了重量要求外,货物的申报价值也是决定是否需要提供原产地证的重要因素。如果货物申报价值超过或等于3000USD,无论重量多少,也需要提供原产地证。
因此,在出口货物到科威特时,建议出口商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清关文件,包括原产地证和其他相关单据,以确保货物能够顺利清关并及时送达目的地。同时,出口商还需要注意货物的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科威特的进口要求,以避免因包装或标识问题而导致的清关延误或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