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流程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由个体经济所在地的县、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于所在地没有设区或县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由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注册。
二、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准备材料: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提交申请: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工商局办理窗口,或通过网上服 务平台提交申请。
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会核发《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申请不予核准,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准备材料: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经营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使用了名称字号)。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工商登记窗口,或通过网上服 务平台提交。
审核材料:
工商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核发营业执照:
审核通过后,工商部门会核发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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