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知
根据《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临平政发〔2021〕40号)、《关于<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的解释说明》(临平财企〔2022〕1号)等文件精神,拟下达2023年临平区企业资质升级奖励(第二批)资金共计185万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杭州市临平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