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长期外债备案的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阶段:
了解政策要求:企业需要详细研读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外债备案登记的具体要求、条件和程序,特别注意外债规模、资金用途等方面的限制条件,确保申请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导向。
制定备案计划: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策略和发展规划,制定详细的外债备案计划,明确融资的规模、用途、期限等。
2.准备备案材料: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财务报表: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用于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融资计划说明:详细说明外债的用途、金额、期限、还款来源等情况,并附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适用)。
还款保证材料:提供还款计划、担保文件等,确保企业具备偿债能力。
外债合同文件:提供外债合同主要条款复印件,包括贷款合同或借款协议等文件,明确外债的具体条款。
其他材料:如《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申请表(宏观审慎模式)》、企业内部关于外债申请的决议文件等。
3.提交申请:
在线提交:企业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如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外债备案登记申请表》及其他相关申报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如有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步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注意材料的装订和整理,方便审核人员查阅。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 45 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和准备后续手续。
4.审核阶段: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企业补正。
实质审查:承办司局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复审,评估企业资质、外债用途、风险等方面。企业应积极配合审核部门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补充材料和解释说明。
现场核查(如有必要):对于部分重大或复杂的外债申请,相关部门可能会进行现场核查,核实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5.备案决定:
出具证明:审核通过后,承办司局将出具《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不予登记通知:若企业的申请不符合规定,则出具不予审核登记的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
6.后续手续:
外汇登记:企业凭《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
信息报送:企业应在每期境外债券发行或商业贷款提款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在《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每年 1 月末和 7 月末前 5 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
接受监管:企业在借用外债期间,要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并接受相关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如出现境内外债务偿付风险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可能影响债务正常履约的重大情况,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变更与延期手续:若外债的相关事项发生变更,如金额、期限、用途等,企业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如需延期还款,也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