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出口备案是指食品生产企业在进行出口活动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过程。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出口食品的安全与卫生质量,维护国家形象和消费者利益。
一、备案的法律依据和目的
食品生产企业出口备案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必须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备案的目的包括:
提升食品质量与安全:通过备案制度,国家可以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其符合国际标准和进口国(地区)的要求,从而提升食品的质量与安全水平。
促进国际贸易:备案制度有助于增强进口国(地区)对我国出口食品的信任度,减少贸易壁垒和摩擦,为食品生产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有力支持。
强化企业责任:备案制度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对其出口食品的安全负责,促使企业加强自我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企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从事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
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确保生产、加工、贮存过程持续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以及进口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协定的要求。
二、备案材料
备案申请书:填写完整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可在网上系统下载)正本1份原件(现场纸质版、网上电子版)。
企业资质证明: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自我声明和自查报告:企业承诺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和进口国(地区)要求的自我声明和自查报告。
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包括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
厂区、车间、产品工艺流程图: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产品工艺流程图和关键加工环节信息。
产品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资料:申请备案产品的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资料,企业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种类、来源和使用方法等资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其他特别许可规定的,提供相关许可证明材料。
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基本情况。
认证和实验室资质:通过认证以及企业内部实验室资质等有关情况。
三、备案流程
申请备案:申请人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递交材料。主管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
备案变更: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企业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发证海关递交申请材料,原发证海关对申请变更内容进行审核。变更申请材料齐全、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的,准予变更。
备案注销:申请人需要注销《备案证明》的,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后,办理注销手续。
四、办理形式
备案申请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进行在线办理。企业根据系统的操作提示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其他信息、企业人员信息、申请备案产品、外部资质认证情况并上传附件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备案申请。企业可以在申请界面的“申请信息”一栏中实时关注办理进度和状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