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TVP科技券补贴的申请流程相对明确,以下是详细步骤:
一、申请资格
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TVP科技券:
注册要求:根据《商业登记条例》在香港登记的公司,或根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机构。
非上市与政府资助:企业不能是香港上市公司,也不能是政府资助机构或其附属公司。
实质业务运作:在申请时,企业须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且该业务与申请项目相关。通常需提供至少三个月的营运记录证明,如银行对账单、租约、发票等。
二、资助范围
TVP科技券计划主要资助企业购买以下外部科技服务和方案:
生产力或自动化设备:包括各种能够提高生产效率的机械设备、自动化系统等。
信息科技系统和设备:如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会计系统、项目管理系统、库存管理系统等。
科技服务:包括技术顾问服务、培训、认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资助项目须是现成设备、软件及技术服务,且开支不超过总成本的50%。同时,项目不能包括企业内部人员薪酬、日常运营费用等。
三、申请流程
准备材料:
商业登记证或公司注册证明。
实质业务运作证明(如银行对账单、租约、发票等)。
项目建议书。
服务提供方报价单(5万元以下至少两份报价,5万至30万元至少三份报价,30万元以上至少五份报价)。
董事会决议或管理层批准文件。
申请人声明。
代表公司的有效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副本。
已签署的诚信及不合谋报价或投标确认书副本。
在线提交:通过创新科技署的科技券计划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附上所需文件。同一时间只能提交一个项目申请。
资格审查:创新科技署会对申请进行初步评估,合资格的申请将交由科技券计划委员会进行评审。整个过程通常需要68周(也有说法为46个月)。
签订协议:如果申请获得批准,企业需要与创新科技署签订资助协议。
项目实施:企业按协议要求开展项目,项目须在12个月内完成。项目完成后,需要在两个月内提交终报告、项目成果报告以及所有支出的收据。如果获批资金超过5万港元,还需要提交经审计的开支报表。
获发还款:项目完成后,经审核无误,政府将按协议规定发放资助款项。
四、注意事项
资助比例与上限:TVP科技券计划以3(政府):1(企业)的配对方式提供资助,即政府承担项目总成本的75%,企业自行承担25%。每家企业累计资助上限为60万港元,多可获批6个项目。
项目限制:获批项目不得转让或外包,项目实施期不得超过12个月,且不得使用资助款项支付企业日常运营开支。
文件保管:妥善保管所有相关文件和收据,以备后续报告和审计所需。
遵守协议:须遵守资助协议的所有条款,否则可能导致资助被撤销。
其他资助:如果项目已经获得其他本地公共资助来源的资助,则不能申请TVP科技券。
总之,香港TVP科技券计划为香港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实现数字化转型。只要仔细准备申请材料,遵循申请流程,并注意上述事项,就有可能成功获得科技券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