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知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情况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4〕176号)和《余杭区推动工信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经信〔2022〕27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审验收,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共同审核,拟兑现“杭州一楠五金工具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2023年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奖励资金共计96万元、杭州鸿光浪花豆业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2023年水平衡测试奖励资金共计37万元(详情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1月11日-11月1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 2023年余杭区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财政奖励资金表附件2. 2023年余杭区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财政奖励资金表扫码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