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平台,各有关企业:
现将《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杭州市“新雏鹰”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杭州市“新雏鹰”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条件
1、在杭州市内注册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
2、企业产品(服务)属通用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类脑智能、合成生物、低空经济、前沿半导体、未来网络、空天信息、元宇宙、未来医疗、氢能与储能、前沿新材料、柔性电子、量子信息等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领域。
3、企业上年度研发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且上年度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10%。
4、企业通过自主研发申请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知识产权数不少于3件(其中授权不少于1件),或企业通过PCT国际专利申请数不少于1件。
5、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企业研发团队核心成员为杭州市D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不少于1人或落地项目(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2)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
(3)企业累计获得股权融资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不低于2000万元。
6、企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02申报流程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s://ypt.kj.hangzhou.gov.cn/)“杭州市‘新雏鹰’企业”模块在线填报。企业用户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
03截止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完成网络申报后,打印杭州市“新雏鹰”企业认定申请表、企业发展计划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式8份(网上提供直接打印功能),要求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申请表最后一页签字、盖章),纸质材料同步提交至余杭区科技局。
04其他要求
1、认定文件下达后,“新雏鹰”企业应在三个月内与市科技局签订任务书,根据企业申请表明确“新雏鹰”企业3年内(2024-2026年)预期达到的技术、成果与经济效益等目标。
2、申报条件中关于年限计算、申报数据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