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ICP许可证是指颁发给外国投资的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的许可证,是经营性网站必备的资质之一.以下是其相关介绍:
申请条件公司主体:申请公司应为境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应为持有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大陆公民.
外资占比:外资股权占比不得超过50%,部分地区要求更严格,如上海规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资股权占比不得超过49%.
注册资本:从事全国范围业务的注册资金至少1000万,业务范围只在省内的注册资金至少100万.
人员要求:公司名下至少有3名员工缴纳shebao,且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其他条件: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需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
3)股东公司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公司章程
5)股权结构图
6)公司近期为三名员工最近一个月所上shebao证明
7)域名注册证书
8)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9)主机托管合同(虚拟主机或专线接入合同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外资企业申请EDI证相关法规依据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限制的通告工信部通[2015]196号,在全国范围内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申请流程提交申请并取得审定意见书:向工信部提交申请,取得“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获取批准证书:凭审定意见书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获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办理注册登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
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信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