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的详细介绍
南京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的详细介绍如下:
备案管辖部门主要由南京市商务局、发改委以及外汇管理局管辖。商务局负责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并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发改委负责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外管局则负责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
申请条件及审核要点企业自身条件企业需成立满一年以上,以便提供完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证明其经营历史和稳定性。同时,企业应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率合理,现金流充足等,确保有实力进行境外投资。此外,企业的经营范围好与拟投资的境外项目相关或具有合理的跨行业投资能力与资源。
投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需合法合规,若为自有资金,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账户流水;若是银行贷款,需确保贷款合同中资金用途符合规定;若为权益性出资,需提供资产交易原始凭证;使用募集资金的,需确保基金管理人及产品合法合规。
境外投资项目项目需真实可行,符合投资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我国的对外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同时要明确资金去向,防止非法转移资产等损害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为。若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需经过更严格的核准管理程序。
申请材料准备基础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境内企业新的审计报告、公司相关的董事股东会决议或者出资决议、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公司股权架构。
投资项目相关材料境外投资备案表、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若境外公司已存在,还需提供注册证书、境外公司章程;出资商业计划书以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梗概;境内、外产品简述;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原件;并购相关合同、协议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
其他材料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投资环境分析评估、银行出具的贴息意向书等;涉及特定敏感领域的投资项目,还需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