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材料清单
常州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基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用于确认企业负责人身份。
公司章程:提供企业新的公司章程,其中应包含公司的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义务等重要信息,这有助于了解企业的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规则。
审计报告:企业近一年经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用于展示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资产、负债、利润等情况,以此判断企业是否具备境外投资的财务实力。
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明确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决策过程,决议内容应包括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投资金额、投资目的地、投资领域等)、投资方式(如新设企业、并购等),且决议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企业承诺所申报的境外投资项目真实存在、投资意图真实合理,不存在虚假申报、洗钱、非法转移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境外投资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境外投资备案表格,内容涵盖投资主体信息、境外企业信息、投资金额、股权结构等诸多方面,这是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基本信息汇总。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分析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市场情况(市场规模、需求特点、竞争态势等)、行业发展趋势、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如成本预测、收益预测、投资回收期等)、社会和环境影响评估等内容。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如果是设立新企业,需要提供境外新设企业的章程草案;若是并购项目,则提供并购协议等相关合同文件,这些文件规定了境外投资后的企业组织架构、各方权利义务等重要事项。
境外公司注册证书(若已存在):如果投资对象是已有的境外公司,需要提供该公司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境外目标公司的合法成立情况。
境外公司章程(若已存在):用于了解境外目标公司的内部治理规则、股东权益等情况。
商业计划书:包括投资资金的使用计划,如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支付运营成本、市场推广等方面的资金分配安排;还应包含境外企业未来的经营规划,如市场定位、产品或服务规划、发展战略等内容。
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详细说明投资资金的来源渠道,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境内、外产品或服务简述:介绍企业在境内外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的内容、特点、优势等,以便监管部门了解企业的业务范围和投资关联性。
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如有):若投资资金部分或全部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可以有效证明资金的真实性和可支配性。
并购相关合同、协议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如有并购情况):尽职调查应涵盖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法律合规性、资产状况、经营风险等多个方面,并购合同和协议则明确了并购的具体条款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对境外投资项目前期的尽职调查情况(如调查机构、调查范围、调查结论等)、对投资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投资环境的分析评估(如政策法规环境、经济形势、社会文化环境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若涉及融资)等内容,用于证明企业在投资前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涉及特定敏感领域的投资项目,还需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例如,若投资项目涉及能源、电信、国防等敏感行业,或投资于特定敏感国家或地区,需要根据具体要求取得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