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知
各有关企业:
现转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浙江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 年度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保险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软服〔2024〕240 号),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于2024年11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滨江区经信局,并将汇总表的word版发送至邮箱,邮件命名为“企业名称+首版次软件产品保险补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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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度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保险补偿申请表.wps附件2:2024年度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保险补偿汇总表.wps附件3:省厅发文 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保险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pdf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