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类型:重庆市注册的地方企业(中央管理企业除外)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信用状况: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已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状态,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良好的资信情况。
资金需求:企业应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需符合相关规定,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外汇管理政策。
基础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以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若已实行“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则按新的证照要求提供。
财务资料: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展示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表。如有银行授信信贷证明、资金拨付凭证等资金相关材料,也可一并提供。
项目相关文件:若外债资金用于具体项目,需准备项目投资申请书、投资计划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证明项目的可行性和外债资金的合规用途。
其他材料:包括外债申请报告(内容涵盖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财务状况分析、融资需求分析、外债使用计划、还款来源及计划等)、资金用途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用于收购境外资产的收购合同、意向书等)、与相关部门签订的资金监管协议、担保合同及担保物清单(若有担保)、《重庆市企业发行外债承诺书》、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特定刑事犯罪或未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证明等。
明确需求与准备材料:企业需明确自身外债需求,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企业可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交申请。线上需登录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政务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填写申请表格,上传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本;线下则将纸质申请材料整理成册,报送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政务服务窗口或指定的受理部门。
受理与初审: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2个工作日)进行受理确认,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全面审核与审批: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细致分析,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财务风险;审查外债资金的用途是否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的产业政策导向,以及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企业的外债风险防控措施进行评估。完成后,主管部门会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审批决策。
备案登记:若申请符合要求,将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7个工作日)出具《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若申请不符合要求,会书面告知企业不予批准的理由,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指导。
外债发行与资金使用:企业获得《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后,方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外债的发行和资金的筹集。资金到位后,必须按照申请时明确的用途使用外债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信息报送与定期报告:企业需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外债的使用情况以及还本付息进度等信息。外债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企业需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外债发行的相关信息。在外债存续期间,企业还需按规定定期(一般为每年1月末和7月末前5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企业主要经营指标等信息。
变更管理与应急处置:若企业在外债存续期间发生重大事项变更,如发行人、外债规模、币种、发行方式、资金用途等发生变化,必须及时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变更登记。同时,企业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应对可能出现的外债风险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