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人来华办理探亲签证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有效护照:
提供有效期至少6个月以上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护照上应有足够的空白签证页,并确保护照未被损坏或涂改。
签证申请表:
填写完整的《外国人来华签证申请表》。
表格可从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官 方 网 站下载,也可在线填写并打印。
申请表需粘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应符合使领馆的具体要求,如尺寸、背景色等。
邀请函:
由中国境内的亲属出具的邀请函原件或扫描件。
邀请函中应包含被邀请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访问信息(如来华目的、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等)以及邀请人的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等)。
邀请函需由邀请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如邀请人为单位员工)。如果邀请人是留学生,还需提供入学证明或学校接收函,以及孩子签证及护照扫描件,和孩子邀请家长探望的信件。
亲属关系证明:
提供能够证明申请人与中国境内亲属关系的文件,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这些文件需经过公证或认证,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提供的是《亲属关系公证书》,则无需再提供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如果没有公证书,则需要户口本,且户口本上须显示直属关系;或者提供出生证等能证明双方关系的文件。
经济证明:
提供申请人在华期间的费用来源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收入证明等,以证明申请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承担在华期间的费用。
其他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汽车行驶证、股票、国库券、股权证等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作为辅助证明。
行程安排证明:
提供申请人往返中国的机票预订信息,以证明申请人的行程计划和归国意愿。
提供申请人在中国境内的酒店预订信息,包括酒店名称、地址、预订日期和住宿期限等,以证明申请人在华期间的住宿安排。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工作证明、学历证明等。这些文件需根据使领馆的具体要求进行准备。
首 次申请中国签证的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材料,如原中国护照(如适用)、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等。
加入外国国籍后首 次申请中国签证的申请人,也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材料,如入籍证明、更名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