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光伏荷载承载力安全性检测鉴定资质单位
方案一:网架结构,划分为4个倾斜放置和1个平放的平板部分,为方便坡屋面相交处的单元构造,网架采用三角锥为基本单元,厚度为2m,支座设在网架下弦节点,通过不动铰坐落在周围混凝土框架梁柱顶。网架结构用钢量省、空间刚度大、整体性好、抗震能力强,但用于本工程也有缺点:1)网架的厚度占用建筑高度,网架杆件较密,多而乱,建筑师认为室内观感不佳;2)由于网架起坡成拱形,支座有较大的外推力,这对于下面支承的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不利;3)网架节点构造复杂,特别是坡面相交处,施工不便。
方案二:刚架结构,在长跨方向中部布置4榀折线型门式刚架,跨度24m,梁线与屋面折线平行,刚架支承在混凝土框架梁柱顶,垂直于刚架方向及坡屋面相交处布置次梁。为刚架的稳定性及增强屋盖刚度,需在屋面设置水平支撑体系。刚架及次梁采用H型钢,水平支撑采用圆钢管。刚架结构力学模型清晰,计算简单,但由于屋面跨度较大且荷载重,刚架截面较大,经济性差。且折线型门式刚架在竖向荷载作用下同样存在对支座的水平推力,给支承的混凝土结构设计带来难题。方案三:双向正交钢桁架结构。根据建筑坡屋面形态,通过调整柱网布置,两正交方向各设2榀主桁架,桁架的弦杆和建筑坡屋面保持平行。X向主桁架跨度为26.3m,Y向主桁架跨度为24m。4榀主桁架两两正交,交汇节点采用刚性连接,形成相互支撑的稳定体系,每榀主桁架两端支座设置在外围框架柱顶上,与柱顶铰接。主桁架中部高度为3.125m,两端部高度随坡屋面变化,按1:2坡度由3.125m逐渐减为零。屋面四角设置三角桁架,与X向主桁架连接,高度由3.125m逐渐减为零。X向及Y向的主桁架间及角桁架间设置次桁架,间距为主桁架的节尺寸,高度由1.125m~3.125m不等。次桁架、角桁架与主桁架之间的连接均采用铰接。在外围混凝土框架柱顶上部设置一圈H型钢梁及水平斜支撑。次桁架不仅能将屋面荷载传递给主桁架,起到竖向支撑的作用,增强屋盖的刚度和整体性。此方案既能满足建筑屋面形态的要求,视觉上也较简洁,结构受力合理,不存在支座推力问题,利于下部支承混凝土结构设计,用钢量相对较省,作为Zui终结构实施方案。
1、调查房屋的建造、使用和修缮的历史沿革、建筑风格、结构体系等资料。
2、建立总平面图、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结构平面、主要构件截面等资料。
3、抽样检测房屋承重结构材料的性能,构件抽样数量和部位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抽样部位应含有代表性的损坏构件。
4、检测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等的完损程度、分析损坏原因。
5、检测房屋倾斜和不均匀沉降现状。
6、根据实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荷载、使用情况和房屋结构体系,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现有承载能力。
7、根据实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使用荷载情况和房屋结构体系,以上海地区地震反应谱特征,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现有抗震能力并复核抗震构造措施。
8、检查房屋设备的运行状况。
保护建筑质量综合检测方案和报告按规定报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技术审查。 房屋检测是房屋质量评定的终方式,也是法院裁决的主要依据,其性相当于金字塔的顶端,报告范围内有效。 该检测主要适用于历史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它需要进行全面检测的房屋,主要通过对房屋建筑、结构、装修材料、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测,建立和完善房屋档案,全面评价房屋质量。
厂房质量安全鉴定检测鉴定主要内容:
1、调查房屋建造信息资料。包括:查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能反映房屋建造情况的其他有关资料信息;
2、调查房屋的历史沿革。包括:使用情况、检查检测、维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灾害损坏和修复等情况;
3、检查核对房屋实体与图纸(文字)资料记载的一致性;
4、检查房屋的结构布置和构造连接及结构体系;
5、检查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6、调查房屋现状。包括:建筑的实际状况、使用情况、内外环境,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7、调查房屋今后使用要求。包括:房屋的目标使用期限、使用条件、内外环境作用等;
8、抽样或全数检查测量承重结构或构件的裂缝、位移、变形或腐蚀、老化等其他损伤,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及损伤性质;
9、根据结构承载能力验算的需要,抽样检查结构材料的力学性能;
10、必要时可检测结构上的荷载或作用;
11、必要时应补充勘察工程地质情况;
12、必要时可通过荷载试验检验结构或构件的实际承载性能;
13、当有较大动荷载时应测试结构或构件的动力反映和动力性能。
光伏楼面承载力光伏安全检测鉴定单位
屋顶光伏承重安全检测报告收费标准-新闻——屋顶光伏有关事项:
1、太阳能光伏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建筑物使用功能、立面要求、区域气候条件和设备安装等条件,为用户提供性能稳定、安全节能、经济适用和便于清洁维护的光伏系统。
2、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项目单位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项目单位应与所有人签订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用协议,视经营方式与电力用户签订合同能源服务协议。
3、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4、太阳能光伏系统应有完整的设计文件。系统各组成部件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系统中主要部件(电池板、支架等)的正常使用寿命不应少于15年。
5、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设计文件应经施工图审查合格方可开始施工。
6、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应纳入建筑电气设计,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及其他专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7、太阳能光伏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各地区的地理位置、气候特点和具体的安装条件等综合因素进行设计。
8、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设计要兼顾建筑立面的美观及周围环境的协调,同时建筑整体方案也要为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设置创造条件。
9、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墙面和其它部位的太阳能电池板、支架及连接管线应与建筑功能和建筑造型一并设计,不得影响建筑功能和建筑造型。
10、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电池板及其支架不应跨越变形缝设置。
11、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节水节能、经济实用、美观协调、便于计量的原则,并应便于安装、清洁、维护和局部更换。
12、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已安装的太阳能光伏系统,必须经建筑结构安全复核,并应满足建筑结构及其它相应的安全性要求。
13、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已安装的太阳能光伏系统,必须经建筑物所有者同意,对于非单一业主的建筑物,应经该建筑物全体业主同意。
14、设计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的新建建筑,主体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
15、建筑物上安装的太阳能光伏系统,不得降低该建筑和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并不应影响建筑物的消防疏散。
16、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管道和电器电缆线、信号传输线等管线应与建筑其他管线统筹设计、集中布置,确保安全、隐蔽,并设置明显标识便于安装和维修维护及局部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