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浙江省先进(未来)技术创新成果的通知》,现对通过评审的112项省先进(未来)技术创新候选成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2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成果的主要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并提供调查线索和必要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对异议者身份我厅将按规定予以保密。
特此公示。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