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文化强区和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根据《杭州市富阳区关于推进新时代文化强区若干实施办法(试行)》(富文组办﹝2022﹞1 号)《杭州市富阳区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试行)》(富文创领〔2020〕1 号)和《杭州市富阳区文化产业发展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富委宣﹝2023﹞7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富阳区文化产业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类型
(1)园(街)区运营机构引进数字内容、影视文化、文化会展等产业方向的重点企业的;文化企业新入驻(三年内)文创园(街)区自用办公用房的。
(2)经批准依托现有厂房、楼宇改造而成的文创园区(基地、楼宇),经认定达到文创园区(基地、楼宇)标准的。
(3)企业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重点文化企业(含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企业获得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市级、省级、国家级、国际级(不包括各协会)创意设计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
(4)第一出品方在我区的原创电影在国内、国际院线院线首映及网络电影在各大网络平台(腾讯、爱奇艺、优酷、芒果等)首映且点击量达标的;第一出品方在我区的原创电视作品,在央视、省级卫视、五个地市级电视台首播的;原创影视作品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专业奖项及国家级、省级、市级“五个一工程奖”的;本区取景的电影在院线或央视六套黄金时间首播及电视剧在央视或省级卫视黄金时间首播的;其他符合影视产业政策的影视类项目。
(5)动漫游戏、数字阅读、数字出版等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企业自有原创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动画、游戏等,并公开发行、播映的。
(6)文化企业承办或参加(需有展位费、特装布展费等支出)文博会、动漫节及其他重大文化会展(论坛、赛事)活动等的。
2.申报要求
(1)时间安排:自申报公告之日起,截止2024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对象:凡在富阳区注册登记并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员工社保均在本区的文化企业(指符合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规定范围的产业),均可申报。申请的项目须在富阳区范围内组织实施。
(3)申报时项目必须已全部完成。
3.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暂停本次申报资格:
(1)已享受“一企一策”、“一事一议”优惠政策的(除另有约定外)。
(2)扶持总量高于项目实际发生投入或高于其相应年度实缴税收形成本区财政贡献总额的(工商注册后三个完整年度内的企业,包括区外迁入本区企业及政府给予的考核类、品牌类、资质类等荣誉奖励除外)。
(3)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不规范的。
(4)企业当年发生较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税务违法等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及有侵权、仿冒、欺诈、恶意欠薪等主管部门认为不宜申报行为的。
(5)申报单位已连续申报达三年的(荣誉类奖励除外)。
二、申报材料
1.《杭州市富阳区 2024 年度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 1)。
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 2)。
3.其他必须提供的附件材料: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企业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 年度财务报表、税务系统出具的企业 2023 年度纳税证明(不含费)、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文件(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项目投资投入清单及相关票据(可为复印件)、上一年度单位员工本地连续社保证明。以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则不予立项。
4.辅助材料:单位决策层关于该项目的决议文件、项目可行性报告、专家论证意见等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可为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网络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于 2024 年11月30日前,通过亲清在线分平台-富阳区产业发展扶持平台(网址:https://cyfz.fuyang.gov.cn/)提出申请,具体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新用户注册。请参考网站首页“使用帮助”选项,按要求完成企业用户注册。
(2)选择项目。用注册的用户名登录后,选择需申报的项目。
(3)申报资料填写。按项目填写申请表及各类附表、上传有关附件资料。附件资料请扫描或者用数码相机拍摄生成图片文件,要求转换成JPG格式,并小于500K。
(4)完成申报。申报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
(5)打印纸质资料。申报完成后点击“生成pdf”按钮,把填写的表格及上传的资料全部打印一式三份。
2.纸质材料报送
(1)从申报网站打印的纸质资料经所在的乡镇(街道)或开发区进行预审后,递交至区文创发展中心产业发展科。纸质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加目录和页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由区文创发展中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项目和申报单位进行审核,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区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议、媒体公示,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文创发展中心联合下文。
四、其他事项
1.对已获得其他区财政性资金扶持的项目不重复进行扶持;
2.企业应确保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奖励资金的,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追回已拨付资金并取消今后享受财政资助的资格。
附件1:杭州市富阳区2024年度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请表
附件2:项目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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