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学校教学楼加固改造需要抗震鉴定吗?房屋改造导致了用途的改变,抗震等级也会相对而言的改变,改造后的房屋抗震能力不一定能承受现在房屋使用的需求。房屋抗震鉴定就是房屋抗震能力检测,通过检测房屋现状,按照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整个房屋在规定的地震作用下的反应进行安全性评估的过程。
龙子湖区学校教学楼抗震鉴定是通过检查现有建筑的设计、旋工质量和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其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建筑进行抗震鉴定的目的是为了在对现有建筑的抗震能力进行鉴定以后,并进行抗震加固或采取其它抗震减灾措麓,使现有建筑在遭遇到相当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一般不致倒塌伤人或砸坏重要生产设备,经修理后仍可继续使用。
龙子湖区学校教学楼抗震鉴定主要内容如下:
(1)原始资料搜集。收集并审阅原设计图和竣工图,以及工程地质报告、历次加固和改造设计图、事故处理报告,竣工验收文件和检查观测记录等。
(2)现状调查。应调查原始资料与现状相符合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并注意有关的非抗震问题。
(3)综合抗震能力分析。应根据各类建筑结构的特点,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的方法,综合考虑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的确定。
(4)鉴定结论和处理意见。应对现有建筑整体抗震性能做出评价,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建筑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措施。
对于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设计建造的既有建筑,应在不改变原结构体系下进行加固改造,加固改造除控制抗震单元内结构刚度变化不超10%,重力荷载代表值增量不超5%外,尚应控制加固、改造的竖向抗侧构件不超本层的10%,水平抗侧构件不超本层的30%。抗震单元应进行整体计算分析,防止薄弱部位转移;未改动区域荷载可执行原荷载规范;加固改造区本层及以下楼层的竖向抗侧构件可确定适当的性能目标予以加强。
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时,应按改建后的结构状态建立计算模型,并按本标准第1.0.4条和第1.0.5条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但新增结构构件应满足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标准》DGJ08-9的抗震措施要求。若改建仅涉及原有结构局部区域的个别非抗侧力构件,并确保原结构整体抗震能力不被削弱,可不要求进行专门的抗震鉴定,但应进行整体结构和局部结构的安全性分析。
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医院、防灾救灾类等重点设防类既有建筑,及改造后提高为重点设防类的既有建筑:
(1)改造后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 年版)的设防烈度;
(2)其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按不同的后续使用年限分别确定;
(3)此类改造需先进行抗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