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我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激励效应,充分发挥科技保险对科技型企业的风险补偿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杭政办函〔2023〕78号)、《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杭政函〔2024〕16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保险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的研发类科技保险,每年按不超过年度实际保费的50%给予保费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在杭州市内注册登记并纳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的于2024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生效的科技保险。
三、申报程序
1. 企业线上申报。企业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s://ypt.kj.hangzhou.gov.cn/)“杭州市科技保险补助”模块在线填报。企业用户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登录后根据系统设置的科技保险补助申请表填报内容并上传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科技保险单、保险费发票、保险保费支付凭证等佐证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填报。
2. 区县审核。企业完成线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报表,于承诺栏签字并盖企业章,与提交的全部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交属地区、县(市)科技局。区、县(市)科技局对企业填报内容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在申报表区县审核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盖企业、区县(市)科技局章的申报表原件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监督管理处。
四、申报时间
企业线上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8日24时,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填报,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提交。区、县(市)科技局审核时间截至12月10日18时。
五、有关要求
1. 申报企业要恪守科研诚信,对提供的申报资料和填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 请各区、县(市)科技局及时通知所在地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进行申报,并做好有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29日
附:
企业申报需上传佐证材料清单
一、企业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1.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
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 企业诚信证明
二、研发项目和保险相关材料
1. 科研项目立项材料
2. 研究开发活动相关材料
3. 科技保险保单
4. 科技保险保费发票
5. 科技保险保费支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