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这个化学品不属于危险货物,按普通货物运输即可。
外贸企业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难道不是一样的吗?
这样的疑惑,相信您也曾遇过。显然,「危险化学品」、 「危险货物」属于不同的概念范畴。那么,它们要如何区分?其监管条件又有何不同呢?
一、法规来源不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
,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它化学品。
从定义中可看出,「危险化学品」适用于「化学品」。
交通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中规定:
危险货物
,是指列入海事组织制定的《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具有、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者对环境造成危害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中规定: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从定义上来看,「危险货物」既适用于「化学品」,也适用于「物品」,并对所用包装有特别要求。


夏季是一年中气温高的季节,危险化学品火灾也多发生在炎热的夏季。分析原因有以下几个:
(一)温度升高使危险化学品体积压力增大
热胀冷缩是物体的一般物理现象。易燃液体的膨胀系数普遍比较大,储存在密闭容器中,受热后体积容易膨胀,同时蒸气压增加,使容器内部压力增大,若超过了容器所能承受的压力,就会造成容器故障,甚至炸裂。高温季节盛装易燃液体的铁桶出现“鼓桶”现象以及玻璃容器的炸裂现象都是由于受热膨胀所致。如果容器是敞口,液体膨胀超过其容量就会外溢,发生跑、冒、滴、漏现象。例如,液化石油气体积膨胀系数是水的11~17倍,其体积受温度的影响较大,所以家庭使用液化石油气时,禁止用沸水加热或烘烤。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除了采取防热降温措施以外,还要控制灌充量,即按规定的充装系数进行灌装。
(二)温度升高使液体的蒸发速度加快
易燃液体蒸发能力的大小不但与液体本身的性质有关,而且受周围环境的影响更大,其中温度对它的影响更重要。温度越高,易燃液体蒸发越快,液面上蒸气浓度越大,与空气形成性混合气体的可能性就越大,火灾危险性就越大。不同液体的蒸发速度因温度、沸点、比重、压力的不同而不同。易燃液体蒸发的难易程度用沸点来表示,沸点越低,表明该液体的蒸发性越强。有些易燃液体的沸点是很低的,如在常压下,汽油的沸点是50℃,如环境温度超过其沸点,就容易发生危险。
(三)温度升高加速氧化分解和自燃
由于受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许多危险化学品受热后容易分解,放出氧气甚至氧原子,使其它物质氧化,同时放出大量的热。如果通风不良,热量积聚不散,致使温度升高,又会加快氧化速度,产生更多的热,促使温度继续升高,当温度达到物质的自燃点时物质就会自燃起火。有些自燃点较低的物质如黄磷(自燃点为30℃),如果不妥善保管,夏季气温超过它的自燃点时,遇空气就能自燃起火。

新余到上海大件设备运输公司-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