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美国TSCA 关于十溴二苯醚和PIP(3:1)的修订规则正式发布
2024年11月19日,TSCA法规第6(h)部分管控的五项PBT类物质最终修订规则正式在美国联邦公报上发布。此次修订涉及PBT五项物质中的十溴二苯醚(decaBDE)和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PIP(3:1))两项物质。修订规则将于2025年1月21日正式生效。
修订后的规则要求提供工作场所安全保护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接触这些化学品的人员的风险,为产品和物品中的物质设定了无意添加含量的监管阈值,并进一步禁止向水中排放。
规则修订及新增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十溴二苯醚 decaBDE
禁止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如果十溴二苯醚(decaBDE)不是故意添加到产品或物品中,且含量低于0.1%(质量浓度),则本部分的禁止和限制不适用于含有decaBDE的产品或物品;
分阶段禁止要求:
从2023年1月6日起,禁止商业加工和分销在核能发电设施(包括测试和研究反应堆)中使用含decaBDE的电线和电缆绝缘材料;
在电线和电缆的使用寿命结束后,禁止商业加工和分销在核能发电设施(包括测试和研究反应堆)中含有decaBDE的电线和电缆绝缘材料;
排除要求:
禁止要求不适用于商业分销和回收来自于产品或物品中含有decaBDE的塑料,以及商业加工和分销由此类回收塑料制成的含有decaBDE的产品或物品,要求在回收或加工过程中没有添加新的decaBDE;
2、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 PIP (3:1)
禁止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如果PIP (3:1)不是故意添加到产品或物品中,且含量低于0.1%(质量浓度),则本部分的禁止和限制不适用于含有PIP (3:1)的产品或物品;
分阶段禁止要求:
2024年10月31日之后,禁止在商业中加工和分销PIP(3:1)用于物品和物品加工;2026年10月31日之后,禁止物品在商业中的分销;
从2039年11月21日起,禁止商业加工和分销PIP (3:1),以及制造、加工和在商业中分销含有PIP (3:1)的润滑油和润滑脂产品和含有PIP (3:1)的润滑油和润滑脂;
从2039年11月21日起,禁止商业加工和分销用于新机动车(包括重型机动机械)零件的PIP (3:1),以及制造、加工和在商业中分销含有PIP (3:1)的产品,这些产品用于新机动车(包括重型机动机械)的零件,以及制造和加工含有PIP (3:1)的此类新车零件;
2034年11月20日之后,禁止商业加工和分销 PIP (3:1) 以及制造、加工和商业分销含有 PIP (3:1) 的零部件产品新型制造设备,包括半导体行业、新型供暖、通风、空调、制冷、热水设备、新型发电设备、新型实验室设备、新型商用电子设备,以及制造和加工这些设备的含PIP (3:1)的零件;
另外还包括机动车替代零部件、新型航空飞行器、航空飞行器替代零部件以及海洋防污产品的分阶段禁止要求。
排除要求:
用于航空航天和涡轮发动机的润滑油和润滑脂的PIP (3:1),用于航空航天和涡轮发动机的润滑油和润滑脂的含PIP (3:1) 的产品,以及航空航天和涡轮发动机用的含PIP (3:1) 润滑油和润滑脂;
用于电路板和线束的PIP (3:1) 和含PIP (3:1)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端子和保险丝盖、电缆套管、外壳、连接器和胶带以及包含PIP (3:1)的电路板和线束,包括但不限于端子和保险丝盖、电缆套管、外壳、连接器和胶带;
从含有PIP(3:1)的产品或物品中回收或再利用的塑料制成的制成品或物品,在生产回收塑料制成的产品或物品时没有添加新的PIP(3:1);
为维修或保养目的含有PIP(3:1)的物品,这些物品未新添加PIP(3:1)。
—— 风险分析 ——
根据阶段性测试大数据分析,十溴二苯醚高风险材料主要集中在塑胶材料中,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PIP (3:1)在多种材料中有比较高的风险,主要有泡棉、膏体类、纺织品类、液体类、塑胶以及胶类材料。
—— 检测建议 ——
TSCA有毒物质控制法于2016 年变革后激活了美国对有害物质的管理落实,将持续性对“现有物质”清单中物质进行风险评估,对于具有不合理风险的物质将会颁布并实施限制措施,消除有“不合理风险”化学品的风险。企业需明确法规的管控要求,紧跟环保法规的更新情况,及时进行供应链的有害物质调查管控,降低产品出口美国可能带来的违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