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年检)需要满足的条件:
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政府管理部门上报有关电影发行放映的各项统计数据;
发行放映的影片必须是经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颁发上映许可证的影片;
依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和法规:
发行放映影片的单位必须拥有所发行放映影片的发行放映权;
每年必须发行放映不少于规定数量的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重点影片(性球幕、环幕、动感等新形式电影放映单位除外)。
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年检材料:
1.许可证副本,经营范围应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最新的企业章程
3.办公场地证明
4.必要的专业证书或职称
5.股东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
6.相应的业务说明
7.年度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