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流程如下:
确认申报条件
企业需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不少于 1 个会计年度.
拥有 1 项以上发明专利或 3 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在申请受理日之前 1 年内获得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拥有 5 项以上软件著作权或非专利技术成果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要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具备完善的研发经费核算体系和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且研发经费应占到当年营业收入的 5% 以上,研发设备和研发人员数量也应达到一定水平.
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应实现多项科技成果转化,并形成较大规模的生产力,产生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企业的营业收入应主要来自于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其中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应达到 60% 以上,净利润应主要来自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经营利润,利润贡献率应达到 60% 以上.
准备申报材料
基础材料: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利润表、真实性承诺函.
知识产权材料: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证明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人员情况材料: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人员数量、学历结构、研发人员占比等.
财务审计材料: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
研发管理材料:企业研发项目的立项证明、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材料,如研发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等.
成果转化材料: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新产品检测报告等,体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和成效.
在线申报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根据是否选择告知承诺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如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需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