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家的住宅是一套96平方米的两居室,和装修公司合同约定的装修价格是6万元,但装饰公司没有统一配送环保材料,工艺水平也极一般,到了中期验收交款时,却比合同多出了近3万元,装修也没有增加项目,施工人员漪理由是说设计师把尺寸算错了。因为合同上有‘按实际发生计算,的条款,而陈先生不愿意多付钱,装修公司便将工程停了下来.
分析:
这类纠纷属于“合同约定不清”或者说是“设计师有意丢项漏项”,设计定价的目的不是给业主装修,而是按照业主的消费水平定价,并且在计算具体尺寸时 做了手脚,造成合同报价和实际结算价格的明显差别。从行业特点上说应属合同欺骗,但由于合同中注明了“按实际发生计算”,业主就明显地处于劣势。中国室内 协会的金先生提醒消费者:装饰到中期,业主如果认为装饰公司有欺诈现象和计算工程量、装饰费用有误差的,可直接找有关方面申请公正的计算、测量。业主最好 在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之前进行咨询,请有关方面审核各项手续是否合法有效,并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签订装饰装修合同,以免上当受骗。
首先,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其次,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第三,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治商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汇入装修合同书中。
第四,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一般装饰公司对工程的保修期,从三个月到一年不等,所以要尽可能选择保修期长一点的公司。
另外,保修期要包含一个取暖季。
另外,一些未在图纸上出现的工程,如线路改造,灯具、洁具的拆安也会在预算书上体现。并根据图纸上的具体尺寸核定预算。在预算书的最后,会有一些诸如“机械磨损费”、“现场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项目,这些项目其实都属于不合理收费。
“机械磨损”是装修中必然发生的,“现场管理”则是装饰公司应该做到的,这两项费用其实都已经摊入了每项工程中,不应该再向消费者索取。
同时,在签订合同时还要注意,要验明合同当事人身份,要写清居室装饰施工内容和承包方式;工价、付款方式和工期不可含糊;关于定金及违约责任问题, 在此须说明,按照《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回定金。”关于纠纷的处理方式,合同要 注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发生纠纷,施工中可凭合同及工程款收据向市消费者协会室内装饰投诉站投诉,若当事人不通过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可向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