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新外国人来华签证政策的解读与应用指南:
一、签证种类与适用人群访问签证(F签):适用于来中国交流、访问、考察的外籍人员。
商务签证(M签):适用于来华从事商业贸易活动的外籍人员。
旅游签证(L签):适用于来中国旅游的外籍人员,有效期为3个月至2年,停留时间为30天至180天。
探亲团聚签证:
Q1签:适用于因家庭团聚申请长期居留的外籍人员。
Q2签:适用于短期探亲的外籍人员。
S1签:适用于长期探望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
S2签:适用于短期探望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
工作签证(Z签):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有效期为1年至5年,停留时间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过境签证(G签):适用于经中国过境的外籍人员。
居留签证(D签):适用于赴中国居留的外籍人员。
扩大免签范围:
自2024年11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对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北马其顿、马耳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日本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
与阿联酋、白俄罗斯、马尔代夫、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厄瓜多尔、卡塔尔等23个国家实行互免签证。
对法国、意大利、德国、文莱、荷兰、西班牙、瑞士、爱尔兰等八个国家单方面免签。
将交流访问纳入免签入境事由,且免签停留期限从现行15日延长至30日。
优化签证申请流程:
取消外国人来华签证预约制度,可以随时去中国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申请。
简化签证申办材料,对于通过信息共享可查询到本人住宿登记记录、企业营业执照等信息的,可免予查验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在华外籍人员办理亲属短期探亲团聚类签证时,无需再办理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认证手续,可以邀请人亲属关系声明替代亲属关系证明。
放宽口岸签证条件:
对急需来华从事商贸合作、访问交流、投资创业、探望亲属及处理私人事务等非外交、公务活动的外籍人员,来不及在境外办妥签证的,可凭邀请函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口岸签证机关申办口岸签证入境。
过境免签便利:
外籍人员在北京首都、北京大兴、上海浦东、杭州萧山、厦门高崎、广州白云、深圳宝安、成都天府、西安咸阳9个国际机场,持有24小时内国际联程机票,经上述任一机场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的,可享受24小时直接过境免办边检手续的便利。
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便利:
短期来华从事非外交、公务活动的外籍人员,有正当合理事由需继续在华停留的,可就近就便向停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法定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签发。
准备材料:根据签证种类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网上预约:在中国签证申请中心网站上进行网上预约,并填写相关信息。
递交材料:按预约时间前往中国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等待审批:递交材料后,等待签证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可领取签证。
入境与居留:外籍人员持签证入境后,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签证规定。如需长期居留,应按时办理居留证件。
签证延期与换发:在华外籍人员如需继续停留或变更签证种类,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签证延期或换发。
出境与再入境:外籍人员如需出境并再次入境中国,应确保签证的有效性和入境次数。如需多次出入境,可申请换发多次入境有效签证。
综上所述,新外国人来华签证政策在签证种类、申请流程、免签范围、口岸签证条件、过境免签便利以及签证延期换发补发等方面均有所优化和调整。外籍人员在申请签证时,应仔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