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生命科学产业投资者可在以下区域享受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
1. 多媒体超级走廊(MSC Malaysia):位于吉隆坡及其周边地区,MSC Malaysia专注于信息技术和多媒体产业的发展。获得MSC地位的公司可享受以下优惠:
- 企业所得税豁免:5年免征所得税,且可延长至10年。
- 投资税收抵免:新投资可享受100%的应纳税收入抵扣优惠。
- 研发税收激励:从事经批准的内部研发活动的公司可享受应纳税收入抵扣优惠。
2. 区域经济走廊:如北部走廊经济区、东海岸经济区和伊斯干达特区等,这些区域为投资者提供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区域投资的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
- 企业所得税减免:5至10年免征所得税。
- 投资税收抵免:合格资本支出的60%可用于抵扣应纳税收入。
- 土地使用优惠和基础设施支持:政府提供土地使用优惠和基础设施支持,以促进区域发展。
此外,马来西亚政府根据《1986年促进投资法》和《1967年所得税法》,为生命科学产业投资者提供以下优惠政策:
- 新兴工业地位(Pioneer Status, PS):自生产之日起5年内,所得税减征70%。
- 投资税收津贴(Investment Tax Allowance, ITA):合格资本支出的60%可用于抵扣应纳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