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人员要求外,北京海淀区办理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还需要以下条件 :
企业注册与经营
注册地址:企业须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通常要求注册地在海淀区。
独立核算:企业应独立核算,纳税地在海淀区。
知识产权要求
自主知识产权类型:企业需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及许可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新药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卡通造型及电影电视产品著作权登记、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国家科技进步奖等资质荣誉或许可,以及企业通过自主研发等方式拥有的核心专有技术。
知识产权数量:至少有 1 项 Ⅰ 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或至少 3 项 Ⅱ 类知识产权,如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研发与财务要求
研发投入: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应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60% 以上,且该收入需通过海淀园高新技术产品(黄卡)认定,技术合同认定,或高新技术服务认定。
企业创新与发展能力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要符合《海淀区创新企业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