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桑海化工有限公司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制度制定工厂安全管理要求、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品管科安全管理制度和值班交接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的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的人员。
2、安全管理要求:
2.1 厂长是工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厂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等负全面责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2 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岗位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3 所有进出工厂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厂的门卫管理制度。
2.4 操作工严格按照《生产作业程序》、《生产工艺》和《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2.5 维修人员必须遵守本厂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6 工厂内配备的空气面罩、空气呼吸器及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且严禁他人随便使用或挪用,并要求每人都回正确使用。
2.7 电控柜、消防器材前严禁对方杂物,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2.8 遵章守纪,严禁任何人乱动非本专责范围内得设备。
2.9 生产全部结束,应认真观察设备及周围情况,各项操作经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1 设备投入运行后,应建立设备台帐,使用方法说明书,并归档保存。
3.2 按期进行特种设备的定期年检制度。
3.3 设备在启动和运行过程中,若有异常声音或跳闸,应立即停止检修。
3.4 在设备运行时的危险部位应装有安全防护装置。
3.5 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保险装置等,禁止随意拆卸。
3.6 设备的危险部位或区域,必须醒目摆放安全警示标志。
3.7 做好一切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4、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4.1 非公司人员不得进入工厂,若因工作需要经厂办同意后方可进入。
4.2 联系工作的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车间,特殊情况须经厂办联系后由生产相关人员陪同进入车间。
4.3 当工厂发生紧急情况时,门卫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厂。
4.4 在停产期间、节假日或不生产时,除车间维修人员和专门值班人员可以进入工厂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工厂。特殊情况需进入工厂的必须出具部门或工厂工作联系函。
5、品管科安全管理制度:
5.1 品管科要保证所用产品的安全,根据所用产品的特性分类存放。存放产品的库房要经常进行通风,防止发生意外情况。危险品应单独存放,避免引起火灾等危害。
5.2 所有检测仪器应始终保持灵敏、可靠。
5.3 品管科检测室和实验室禁止吸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4在停产期间、节假日或不生产时,品管科应根据工厂实际情况来安排值班人员。
5.5 当品管科发生意外情况时,发现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并对意外情况进行处理或初步处理。
6、生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6.1 生产过程中,穿套装工作服、配戴防护用具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2 操作工严格按照《生产作业程序》、《生产工艺》和《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6.3 高空作业和贮存池地带作业时要特别强调注意安全,防止掉落到地上或贮存池里。
6.4 注意车间电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遇到损坏时立即要求管理科进行维修。
6.5 通蒸汽时注意防止被烫伤。
6.6 生产车间内的物品注意摆放整齐,保证通道的畅通。
7.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7.1 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物品的入库、领用、退还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各种单据、凭证及印章专人妥善保管。
7.2 仓库要保持内外主要通道、安全门畅通。经常保持库区和库房的整洁、干净,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和库区的杂件应当及时清除。严禁库房内吸烟、用火。
7.3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不准使用可燃材料作照明。
7.4库房必须安全牢固,同时加强防盗设施。
7.5 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潮、防尘、防有害物、防污染等安全的防范措施。仓库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须人离、锁门、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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