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1〕178号)、《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4〕42号)、《关于印发〈杭州市本级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操作细则〉的通知》(杭经信中小〔2024〕86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我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服务
项目进行资金补助,拟拨付奖励资金403831.5元。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经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7日。
附件:关于杭州高新区(滨江)拟兑现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