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网络交易经营行为合规指引》,从五个方面对网络交易经营者提出 75 项具体要求 。以下是具体情况:
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严禁无证无照经营。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核验登记义务,确保经营者真实身份可查。
网络交易经营者需履行公示义务,如亮照、亮证、亮规则等,严格保密个人信息。网络交易平台要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对违规评价进行技术处理,同时履行信息保存和监管职责。
竞争行为规范: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强制 “二选一” 等。
价格行为规范:价格活动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广告行为规范:发布的互联网广告需真实合法,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商品与服务规范:商品或服务需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网售禁限售商品。
合同规范:合同条款需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网络食品交易规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需履行食品安全义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需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和食品经营许可。
网络交易经营者需按照规定报送数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需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义务。
网络交易经营者需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