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9 月 24 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 。以下是该规则的主要内容:
规范入市:拟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应在电力交易机构办理市场注册,对注册业务信息及相关支撑性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公开透明:电力交易机构公平公开受理各类市场注册业务,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条件限制商品服务、要素资源自由流动,做到服务无差别,信息规范披露,接受公众监督。
全国统一:严格落实 “全国一张清单” 管理模式,严禁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严禁单独设置附加条件。
信息共享:经营主体可自主选择电力交易机构进行办理,获取交易资格,无需重复注册。
本规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经营主体的电力市场注册,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
发电企业:依法取得发电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依法取得、按规定时限正在办理或者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
售电公司: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电力用户: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按规定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新型储能企业: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接入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等。
虚拟电厂:与电网企业签订负荷确认协议或并网调度协议,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或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等。
经营主体应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提交注册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经营主体即可获得电力市场交易资格。此外,经营主体在市场注册后,如发生信息变更,应及时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明确电力市场注册工作由电力交易机构统一负责实施,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电力交易机构、经营主体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