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消费市场的迭代升级,家装领域“全屋定制”概念逐渐走入公众视野,设计师根据客户喜好和房屋结构量身定制家装方案,颇受一众消费者青睐。由于“全屋定制”产品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旦遇上不靠谱的公司,其中的风险可想而知。一起来看鼓楼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
骗熟人 骗客户 “全屋定制”涉诈骗
2020年,赵某注册成立了一家全屋定制公司,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并负责业务,兼任设计师。恰逢其熟人周某新房要装修,赵某毛遂自荐,为周某提供装修服务。装修到后期时,赵某不断以支付工人工资、母亲生病等理由找周某借钱。周某念及交情,前后出借给赵某44万余元。等周某想联系赵某还钱时,发现赵某早已“人间蒸发”。
无独有偶,全屋定制公司成立后,赵某又租用某家居商场店面,精心布置,同时在网上找博主发布口碑推荐帖,包装出老板“低调专业有内涵”的人设,引流客人至线下门店,再通过一系列营销话术,诱导消费者“上钩”。出于行业惯例和对赵某的信任,客户在签订合同时就支付了大额定金甚至付了全款,赵某前后共计收取了合同款115万余元。但等到接近交付日期时,赵某又以工厂停工、货物尚在途中等诸多理由拖延履行。消费者再度联系时,赵某既不接电话,也不回微信,甚至拉黑了部分消费者,意识到“踩雷”的消费者纷纷报警。检察机关以赵某涉嫌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
一、关于诈骗罪。经查,赵某向周某借款共计44万余元未能归还,根据赵某供述,并结合赵某收款当日将相关款项多次连续转出和同时期手机登录赌博网站相关记录等情况,认定赵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二、关于合同诈骗罪。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支付定金甚至全款,共计115万余元,数额巨大,后期收受货款后直接逃匿,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八十五万元。
二、公安机关扣押的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在案的8000元发还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赵某继续退赔。
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打着“全屋定制”的名义进行合同诈骗的典型案例。本案中,赵某并不具有履约能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诸多客户签订“全屋定制”合同,试图打“时间差”“信息差”,诈骗金额超百万,法院依法判决赵某承担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合同诈骗犯罪行为,具有典型意义。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定制家具时,应通过正规渠道详细了解品牌信息,尤其是全面评估合同相对方的履约能力,尽量选择信誉好、市场认可度高的品牌和公司,注意低价诱惑和虚假宣传,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