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销售牌照是否能够做全国业务,取决于牌照的类型和监管政策。
保险代理牌照:持有全国性保险代理牌照的公司,通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展业,代理销售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但是,对于寿险产品,根据监管要求,被保人必须在常住地保险公司投保,这意味着寿险产品的销售可能受到一定的地域限制。
保险经纪牌照:持有全国性保险经纪牌照的公司,理论上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根据《保险法》第118条,经纪牌照的优势在于订立合同,但寿险产品需要备案,不存在订立合同这项内容。因此,在寿险领域,经纪牌照的全国展业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然而,对于团体财产保险(团财险)等非寿险产品,经纪牌照可以全国展业。
地方性牌照:持有地方性牌照的公司,其业务通常局限于特定区域,展业受到地域限制。
如果是一家持有全国性保险代理或经纪牌照的公司,理论上可以进行全国业务,但实际操作中,寿险产品的销售可能存在地域限制。而非寿险产品,如团财险等,则可以较为自由地进行全国展业。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保险业务的开展都必须遵守相关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