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九条,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就拥有外贸进出口权,无需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
虽然取消了备案制,但我们做外贸进出口时还是需要做好以下几个工作的:
1、海关登记收发货人
2、电子口岸IC卡(法人卡及操作员卡)
3、外汇管理局企业名录备案
4、出口退(抵)免税备案
申请进出口权所需资料
1、公司英文名称
2、公司地址的英文翻译
3、电子口岸:法人手机号码、公司固话、法人邮箱、操作员手机号码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5、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6、操作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盖公章)
8、章程1份(需要知道股东、出资时间、出资比例、出资金额)
9、出口退税: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是生产型还是外贸型?主营做什么?会计手机号码/身份证字号
10、国民经济中行业种类
申请进出口经营权无需特别条件,普通的公司均可以办理,无注册资金以及年销售额大小限制;小规模纳税人、私营企业、新成立的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