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二、办理机构: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三、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从事信息服务业务中服务项目属于新闻、出版、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视听节目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文件。
五、办理材料:
应向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和联系方式等;
(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四)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五)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
(六)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七)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九)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