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许可,在满足条件通过审核之后下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区县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2)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3)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
(5)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资质证书》。
2、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劳务派遣单位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公司章程(单位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变更过的需要相应的股东会议决议及章程修正案);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5、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6、验资机构出具的200万以上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注册资本增资的需要份验资报告及相应的增资报告);
7、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A:租赁房屋需提供:
⑴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⑵房主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⑶第二次出租的需要有房产方与承租方的租赁关系证明;
B:自有房屋需提供:
⑴房产证、拍卖手续或无房产证情况说明;
⑵无偿使用证明;
⑶房主身份证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