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30 日消息,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正式批复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其制订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临时进口少量特医食品和适量保健食品管理暂行规定,标志着该改革政策正式落地.
暂行规定发布实施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可正式启动临时进口已在境外合法上市的少量罕见病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少量特定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适量保健食品有关工作,有助于满足罕见病患者、特定疾病患者的临床营养需求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也有助于激励企业加强产品研发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