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步骤如下:
一、准备申请材料申请单位或个人需要向县卫生局提交以下材料:
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
2. 《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
3.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4.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5.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6. 普通设备清单和药品种类清单。
二、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1. 将上述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县卫生局。
2. 卫生局自受理申请日起45天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派出人员到现场进行考察核定。
3. 审核过程中,承办人或经办人会提出意见,并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三、领取结果1. 审核合格的,卫生局会予以登记,并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 审核不合格的,卫生局会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