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志图案:
快速判别小贴士
①根据品名、CAS号,直接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② 根据安全数据单,收集货物别名、闭杯闪点或者结合GHS分类,判定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
③ 根据安全数据单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中联合国UN编号,判定是否属于危险货物;
④ 根据货物外包装是否加贴运输标签(危险化学品象形图与危险货物运输标签的显著差异,见图2、图3),判定是否属于危险货物;
⑤ 根据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或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判定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或危险货物。


确认原则不同
危险化学品
分类主要基于联合国GHS制度。我国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主要依据GB 30000系列标准,其技术内容与联合国GHS第四修订版完全一致,强调生产、储存、流通、运输等多环节的危害性,将危险化学品分为28大项,其中物理危害16项,健康危害10项,环境危害2项
。
通常情况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或满足目录中确认原则的化学品,即被认为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前GHS制度(第六修订版)已将危险化学品扩充为29大项(新增退敏物),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确认原则依旧只包含28大项,详见表1。
危险货物
的分类主要基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及其衍生文件,包括《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协定》和《内河运输危险货物协定》,其主要针对运输环节,强调短期危害性,将危险货物分为9大类,详见表2。
我国危险货物的确认原则主要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其技术内容与TDG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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