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范围: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期限在1年期(不含)以上的债务,属于需要备案登记的中长期外债范畴。此外,如果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存在股权、资产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且境外企业的借款行为可能基于境内企业的相关权益,这种“间接借用外债”的情况也可能需要进行备案登记。
备案条件:企业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信用状况、健全的公司治理和外债风险防控机制以及较强偿债能力,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已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状态。
企业在申请外债备案时,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企业基本信息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如已多证合一则无需提供)、企业章程、内部决议文件(如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借用外债的决议)等,以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和决策程序。
财务相关材料: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表。同时,可能需要提供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担保函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如有)。
外债相关协议材料:借款合同或意向书,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外文合同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如有担保,还需提供担保合同或意向书。
项目相关材料(如有):如果外债资金有特定的投资项目,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等,说明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资金的投向。
前期准备:学习政策法规,明确相关要求、办理流程及限制条件等;自查基本条件,确认企业是否满足外债备案的基本条件;明确融资目的与方案,制定详细的融资方案;准备申请材料。
选择申请方式:企业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备案申请。线上申请需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的“政务服务”频道,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线下申请则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大厅。
提交材料并缴费: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要求,并按规定缴纳相应备案费用(如有)。
审核阶段: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予以接收。相关部门会对企业的资质、融资方案、还款能力、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审核,可能要求企业提供进一步说明或证明材料,企业应积极配合。审核过程中,企业需与外汇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答疑问和补充材料。
审批结果:经审核,若备案申请获得批准,相关部门将出具备案证明,企业可通过线上查询、短信通知或到指定地点领取等方式获取。若申请未获批准,相关部门会告知企业原因,企业可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后重新申请,或选择其他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