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有效期需超过预计在华停留期至少六个月(不含)以上,并有足够空白签证页,护照上需有本人签名。同时,需提供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换发页(如有)、签证页(如有)、出入境记录页的复印件。
照片:近期、正面、彩色、免冠护照照片,具体尺寸和要求可能因签证中心而异,但通常要求为2寸白底彩照。
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可从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官方 网站上下载并打印。
商务邀请函:由中国境内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邀请函应包含邀请单位的基本信息、被邀请人的基本信息、邀请目的、邀请期限、访问地点、费用承担情况等,并加盖邀请单位的公章。
其他相关文件:如申请人需在中国境内进行特定的商务活动(如参加展会、研讨会等),还需提供相关的活动文件或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户口本复印件:提供申请人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为集体户口,请提供户主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
在职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信,证明信中需包含申请人的职务、收入、工作年限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济状况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工资单、信用卡账单等,用于证明申请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承担在中国的商务活动费用。
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如适用)。
行程安排:提供详细的行程安排,包括入境和离境日期、访问地点、活动内容等。
其他证明文件:根据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如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