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授权书伊朗大使馆加签
领事加签相关注意事项
1. 由于办-理领事加签的时间相对较长,有需求的企业一定要尽量提早前来办-理,以争取工作上的主动。
2.哥伦比亚大使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加签。
3.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大使馆要求所有文件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供大使馆留底。如:送办土耳其国家的文件,在份数栏内应填“2”份,申办公司收到为“1”份,另1份由土耳其大使馆留底保存。
4.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卡塔尔大使馆要求提供英文的目的使用说明。
领事加签与我们工作生活中的很多活动都息息相关。但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例子,其实已经生动地体现出领事加签的作用。试想一下,如果国内出具的文书没有经外交部和驻华大使馆加签,那么这本文书在国外使用时,国外的相关机构必然难以辨别其真伪,进而可能拒绝接受这本文书,这样就会给文书持有人在国外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办-理领事加签主要的意义就在于使国外的相关机构能够确认并接受我国内出具的文书,使之在国外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上述案例中,那些为申办签证而递交的材料必须先经过领事加签。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与外国经贸、文化等交流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国门,人员交往日趋频繁,出国探亲、访友、居住、学习、旅游、经商的人数骤增,外国来华从事经贸、文化等往来活动的数量也大幅攀升,领事加签的概念随之深入人心,国内外领事加签量与日俱增,仅去年国内领事加签量已突破80万份,国外领事加签量达到35万份。在维护中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独特的作用。
所谓领事加签,是指由外国驻华使(领)馆对我国出口企业所提交的商业单据和文件加以加签,确认和证明单据文件上的后一个签字、印章属实。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口商的商业单据和文件以及其它机构的涉外文件由外交、领事机构加以加签,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通过领事加签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的印章及签字属实,从而向域外机构起一种证明和介绍作用,不致因进口国有关机构怀疑单据文件的真实性而影响该单据文件在域外的使用效力。
伊朗经销授权书大使馆加签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