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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5-03-15 07:00 IP:210.21.12.254 浏览:1次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接受委派的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


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所有工作场所的全部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法》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每年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至少一次的检测,也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如何处理
如果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合格,且用人单位对超限的职业危害因素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可能会影响用人单位 OHSAS 评审结果,员工有权向职能部门举报,卫健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送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严重清况下甚至会勒令用人单位停产整顿,用人单位负责人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应根据我国职业病相关法规标准等要求,按照检测报告的建议,加强职业卫生管理,采用新材料,新工艺,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加强并合理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降低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以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法规标准的要求。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主要工作有哪些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措施、管理档案。
(2)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3)组织实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4)保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5)控制生产技术、工艺、设施、设备、材料、产品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6)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7)实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8)落实职业卫生培训。
(9)落实公示、告知义务。
(10)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检修、维护与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维护。
(11)落实职业健康监护。
(12)落实职业病的诊治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


指.定点检测、定期检测、现状评价有什么区别
日常监测是指针对指.定的岗位或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出具日常监测报告。
定期检测是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一年一次的检测与评价,并出具检测报告。
现状评价是企业了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情况的评价报告,或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三年一次的评价报告。


行业职业危害程度如何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 73 号文常见的行业划分如下:
严重:采矿业、石油天然气开采、鞋业、木质家具制造、化工等。
较重:烟草制造、酒制造业、木材加工、非木质家具制造、医药、金属制品、设备制造、汽车制造、运输、电气等。
一般:食品制造、纺织等。


企业选择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注意什么
企业选择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机构应该“三查”
—查是否具有职业卫生技服.务资质;
二查其资质范围是否涵盖本企业所属行业;
三查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在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范围内。


职业卫生要点介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即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分阶段开展以下工作: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应当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及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法》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基本要
1、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基本要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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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讯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影响、防护措施等进行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方面的可行性,为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从职业病角度评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




职业卫生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部分,企业也应该认真对待。其实职业病法早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的管理,提高职业病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工作负责。
职业卫生工作关系到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企业作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主体,各单位要切实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职业健康档案,提升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水平,落实职业卫生工作的主体责任。




职业病危害责任制、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
检查内容:
建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职业病责任制, 形成包括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中层部门及其负责人、班组和班组长、具体岗位及其从业人员以及各类专项工作负责部门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病责任体系。
47号令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其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它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检查方法:
查阅书面文件,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职责和义务,还应包括职业卫生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查阅书面文件,设置或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重点查工作开展情况。当面核实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引用依据:
《职业病法》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令第47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指南》(GBZ/T 22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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