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新法规(EU)2024/3190,正式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BPA,该法规要求进一步修订塑料法规(EU)10/2011,同时废除(EU)2018/2013。此法规将于2025年1月20日起正式生效。
该法规修订内容如下:
1.双酚A的禁用要求
(1)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用黏合剂、橡胶、离子交换树脂、塑料、印刷油墨、硅胶以及清漆和涂层的制造中使用双酚A及其盐类,并禁止将使用双酚A制造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投放欧盟市场。
(2)使用另外一种双酚或双酚衍生物制造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禁止任何BPA残留物的存在。
(3)禁止使用除双酚A以外的有害双酚或有害双酚衍生物用于制造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并禁止将使用除双酚A以外的有害双酚或有害双酚衍生物制造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投放欧盟市场。除非按照EC 1935/2004第9条规定申请特定用途授权并列入附录II中。
(4)作为豁免,允许附录II中特定用途使用的双酚A。
2.修订(EU)No 10/2011
(1)在第6条“未纳入欧盟清单物质的豁免”中,新增以下内容:
作为对第5条的部分豁免,"双酚A "或"BPA"(CAS:80-05-7)和提案定义的其他有害双酚或有害双酚衍生物只能用于制造符合提案规定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即附录II豁免要求)。
(2)删除(EU)10/2011附录I表1中,第151号物质BPA和第154号物质BPS(CAS:80-09-1)的条目。
3.过渡期的规定
(1)针对一次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一次性FCM制品可以继续销售至2026年7月20日。如果是以下几种特殊产品,可以继续销售至2028 年 1 月 20 日:
A.用于保存蔬菜或水果,不包括理事会指令 2001/112/EC附件I中定义的产品(13);
B.或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第 853/2004 号所定义的水产品(14);
C.只在金属外表面涂上使用双酚 A 制造的清漆或涂层的。
(2)针对重复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A.重复性FCM制品可首次投放市场至2026年7月20日。
B.但如果是专业食品生产设备使用的重复使用食品接触物品,如符合本条例生效之日前适用的规则,可首次投放市场,直至 2028年1月20日。
另外,以上两种情况首次投放市场的重复使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最迟可在市场保留至2029年1月20日。
4.符合性声明
(1)出具符合性声明的经营者的身份、地址和联系方式,包括当前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
(2)制造或进口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经营者的身份、地址和联系方式,包括当前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
(3)中间材料或终产品的名称信息;
(4)声明日期;
(5)制造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所使用的双酚或双酚衍生物清单;
(6)确认中间材料和终产品符合本法规及(EC) No 1935/2004中第3、15、17条的规定。
双酚A的介绍以及相关危害:
双酚A(Bisphenol A,简称 BPA,CAS No. 80-05-7),又名4,4'-异亚丙基联苯酚、二苯基酚丙烷。广泛应用于塑料饭盒、塑料薄膜、储物盒、塑料水瓶、婴儿奶瓶等饮料和食物容器,也可用作金属食品罐和饮料罐的保护性内涂层,以及环氧树脂的粘合剂、纤维复合塑料、油漆等。
BPA的分子结构与雌激素相似,能模拟雌激素的作用,干扰机体内分泌系统的合成、分泌、代谢等。国际上,欧洲食品安全局(ESFA),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等都对双酚A进行过相关的科学风险研究,已确认双酚A有多种危险特性,如生殖毒性特性、儿童损害效应、激素样效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