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审重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收入情况
技术与产品收入占比:企业的技术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40% 以上。
高新产品(服务)收入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行业领域
企业所属行业领域应符合本市高精尖产业和中关村示范区重点规划的 “241+x” 产业方向,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与健康等 2 个主导产业;先进制造、现代交通、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等 4 个重点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若干面向未来的战略性产业,如类脑智能、量子信息、氢能与储能等。申报入库的部分企业,其主要产品或主营业务活动还需属于国家统计局《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或《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范围。
研发投入
费用比例: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境内研发比例: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特定金额:申报入库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不低于 100 万元。
企业基本条件
注册地址:企业须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
成立时间: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经营要求: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且企业的经营期在十年以上,从事经认定的一种或者多种高新技术以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合法合规: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知识产权
数量要求:企业应拥有 1 项以上发明专利或 3 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在申请受理日之前 1 年内获得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拥有 5 项以上软件著作权或非专利技术成果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相关性要求: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有效性及权属要求:所提供的知识产权需在有效期内,权属必须明确归属于申请企业,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
人员情况
科技人员比例: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比同样需满足此要求。
特定人员要求:申报入库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人员上一年度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 6 个月以上且占期末从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 10%。
专职研发人员:申报入库企业需拥有专职研发人员 3 人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