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申报渠道
个人所得税 APP:下载并注册登录 “个人所得税” APP,在首页点击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相应的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即可。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注册登录后,点击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好扣除项目进行填报,填完保存提交。
电子或纸质信息表:可以从税务局网站上下载电子信息表或填写纸质信息表,填写完成后提交给扣缴义务人(如单位财务或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提交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方式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纳税人未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的,也可以在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申报流程
确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需将自己的个人情况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对照,看自己符合哪些扣除条件。
填写申报信息:以个人所得税 APP 为例,若 2025 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只需在 2024 年基础上点击 “一键带入”,即完成信息确认;若需要修改已填报的信息,如修改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信息,选择 “填报记录” 中相应扣除项目,在 “填报详情” 页面点击 “修改”;若需新增项目,可在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模块选择相应项目,扣除年度选择 “2025”,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