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共和国国会近日以72票赞成、3票反对和22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正式通过了2844/2022-CR号法律草案。该法案的核心要求是:有线运营商必须根据开放信号台的单方申请,将其纳入频道列表,且必须在授权指定的同一频道位置进行传输。
这项由现任国会主席阿莱杭德罗·索托·雷耶斯(Alianza para el Progreso联盟)提出的法案,被媒体戏称为“另一项索托法”。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交通部、电信监管局(Osipetl)等相关部门及行业利益方均提出了反对意见,该法案仍绕过委员会审议,直接由发言人会议决定提交全体大会表决通过。
新法在《电信法》中新增的第21-A条和第21-B条明确规定:获得特定地区广播授权的主办方,有权要求当地有线运营商将其纳入传输列表。运营商不得修改或干扰开放信号的原始内容,传输费用可由双方协商,既可以是免费,也可以是有偿补偿。同时,第21-B条要求开放信号台必须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节目内容。
然而,该法案在秘鲁国内引发了强烈反对。国家基础设施促进协会(Afin)在首次投票中便表示反对,其总经理胡安·帕切科·罗马尼指出,该法案实质上是在强制规定内容,侵犯了宪法权利,包括新闻自由和消费者的选择权。他认为,这实际上让议员决定了民众能看到什么内容,且在技术层面完全不可行。
帕切科进一步解释,由于信号源自境外,若要在秘鲁各地满足新法要求,运营商需在每个省份设置信号触发器,这在操作上极不现实。他更指出,开放信号台收视率低下的根本原因并非有线的排挤,而是其自身节目缺乏吸引力。前交通和通信部长葆拉·拉扎尔特也在社交媒体上发声,强调此类立法必须经过技术层面的严谨分析与讨论,交通部才是拥有相关意见权的法定机构。
对于中国从业者而言,秘鲁这一案例凸显了行政力量干预市场频道资源分配可能带来的技术悖论与内容自由风险,提醒我们在关注海外政策时,需警惕“强制接入”模式对商业逻辑和技术架构的潜在冲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