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近期在渔业与贸易管理领域迎来重大政策调整。越南水产公司(Tuan Phuc Seafood)董事长Tran Van Lin分析指出,这一变化标志着国家管理角色的积极转型。商工省明确界定了渔业国家管理权限,特别是原产地证书(C/O)的签发权,正强力下放至地方自治体。这种分权模式不仅激发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与责任感,更显著提升了国家管理的整体效能,精准对接了企业、区域及沿海地区的实际发展需求。
Tran Van Lin强调,此次决策是完善渔业法律框架的关键一步,旨在扫除制度障碍,释放生产与商业资源,为构建现代化、可持续且高度整合的责任型渔业奠定坚实法律基础。通过优化顶层设计,越南正致力于推动渔业部门向更高标准迈进。
对于出口企业而言,原产地证书的战略价值日益凸显。Danifoods进出口部负责人Zuong Hai Yen指出,在全球贸易波动加剧的背景下,提升原产地证书的签发质量,已成为企业维持市场份额、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这不仅关乎单证合规,更直接影响企业在国际供应链中的地位。
岘港中小企业协会主席Pham Bach Binh进一步阐释,原产地证书已成为水产业维持竞争力、确保出口稳定增长的核心条件。对于其他行业,获取C/O意味着企业能享受自由贸易协定(FTA)下的关税优惠,从而顺利进入他国市场。他特别强调:"若原产地在源头即得到规范管理,证书被拒或遭遇事后审查的风险将大幅降低。这使得企业能更积极地规划生产与出口,充分利用FTA关税红利。C/O实质上已成为越南产品进军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为落实权力下放,商工省发布了第40/2025/TT-BCT号通令,明确规定地方自治体有权签发31种C/O及原产地自我声明的书面确认。该通令从法律框架完善、人员编制强化,到印章签名备案、电子C/O数字基建等全流程,均提供了直接的操作指导。岘港市工贸局负责人Le Thi Kim Phuong透露,自2026年3月16日起,该局将正式启动原产地证申请与处理程序,并同步开启对市内外出口商原产地证格式及自我声明的审批,岘港已成为越南在推动C/O实施透明化方面的先行者。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获取C/O不仅需备齐完整单据,更关键的是必须满足各协定下的原产地规则。具体涵盖东盟(Form D)、中国(Form E)、香港(Form AHK)、日本(Form AJ/VJ)、韩国(Form AK/VK)、印度(Form AI)、柬埔寨(Form X)、欧盟(Form EUR.1)、英国(Form EUR.1 UKVFTA)、欧亚经济联盟(Form EAV)等14类特惠C/O,以及1类非特惠C/O(Form B),还包括东盟区域内商品的原产地自我声明签发、修正与补充。这一体系化的规则网络,要求企业具备更高的合规管理能力。
原产地证签发流程的本地化与数字化,将显著缩短企业制单时间,提升越南本地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响应速度与竞争力。对于关注东南亚市场的中国企业而言,越南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的制度创新,尤其是通过权力下放与数字基建提升通关效率的做法,值得借鉴;随着RCEP等协定深化,中国企业可密切关注越南原产地规则的具体落地,优化自身供应链布局,以更高效地利用区域贸易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