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放宽电动货车限重以促电动化


	欧盟拟放宽电动货车限重以促电动化

欧洲公路运输法规可能在未来几年迎来重大调整,以适应轻型运输工具的电气化趋势。欧盟正在研究修改电动货车上的行车记录仪(tachograph)相关规定,旨在避免因电池重量增加而让电动货车在运营上处于柴油车的不利地位。

为深入理解这一变革及其对行业的影响,我们咨询了西班牙国家运输协会联合会(Fenadismer)的法律顾问Desiree Paseiro。她指出,核心问题在于技术层面:由于电池重量,电动货车通常比同级别的燃油车更重。这可能导致执行相同任务的两个车辆,仅因最大允许总质量(MMA)不同而受到截然不同的监管待遇。

例如,一辆柴油货车可保持在3.5吨的限值内,而其电动版可能仅因电池重量就超出该限制。为纠正这一情况,欧盟委员会正考虑将特定电动货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上限提升至4.25吨,使其能在与3.5吨柴油车相同的监管条件下运营。

根据现行欧盟法规,特别是第561/2006号条例及后续更新,自2026年7月1日起,从事国际运输的轻型商用车(最大允许总质量在2.5至3.5吨之间)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这一规定旨在防止企业利用货车进行无时间控制的国际运输。目前,电动货车与燃油车一样,均受此义务约束。

尽管现行法规已允许成员国对国内运输设定豁免,例如在运营中心50公里范围内、使用气体或电力驱动且总重不超过7.5吨的车辆可豁免行车记录仪要求,但西班牙的此类豁免目前仅限于国内运输。行业呼吁将此类豁免扩展至欧盟层面的国际运输,并专门适配电动货车的实际情况。

对于物流行业而言,调整法规将成为加速城市及“最后一公里”配送电动化进程的重要激励。Fenadismer警告称,维持现状可能阻碍能源转型,因为不对电动货车给予差异化待遇,将因电池重量问题在运营上对其造成惩罚,进而损害脱碳目标。

这种监管滞后尤其会影响个体经营者和小型配送企业,它们主要依赖轻型商用车运营。Fenadismer强调,轻型运输的电气化必须伴随法规框架的同步调整,包括速度限制器和驾驶执照要求等,以确保公平竞争环境。

对于中国物流从业者而言,欧盟此举表明,在推广新能源商用车时,必须同步优化配套法规,避免因车辆物理特性(如电池重量)导致新的市场壁垒,这为中国在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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