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督促指导。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住建、自然资源、发改部门建立部门联合督查机制,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缓建、缩建、停建、不建或建而不交等问题的,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坚决督促整治到位。
【广东昊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养老服务认证证书申报 强化督促监督
市(州)民政部门会同市(州)住建、自然资源、发改部门适时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运营情况检查,检查比例不少于20%,并于当年10月底将检查报告报送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每年开展1次督导检查。对连续两年配套建设不达标的县(市、区),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并将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
强化工作调度。各县(市、区)要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倒排工期打表推进。民政、住建、自然资源、发改部门要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会商研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2022年6月底前完成清查工作,各市(州)负责将各县(市、区)清查情况(需县级人民政府盖章确认)汇总后(附件2)于2022年7月10日前报送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民政部门5月底前以市(州)为单位将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附件3)报送省民政厅。
各市(州)从2022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本地区上一季度数据汇总(附件1、2)报送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每季度联合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及新建居住区配套达标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市(州)进行约谈。